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鲜活淡水鱼质量安全标准》等五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4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6)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传真:88906887
电子邮箱:shipinanquan@jl.gov.cn
附件:
1、《鲜活淡水鱼质量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水发水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面制食品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含量测定》(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酒精饮料中氨基苯甲酸乙酯》(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组分β2-受体激动剂及β-受体阻断剂残留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下图)
吉林省卫生厅
2013年3月7日
日期:201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