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67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抽检的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4类食品2671批次样品中,有2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麻辣鸡翅尖等6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重庆奇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鸡翅尖、重庆奇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鸭菌把、巫山县渝鑫糖厂生产的糕点(冰薄饼)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味轩州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凤爪(香辣味)(辐照食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要求。《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2批次餐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渝北区朱如强餐饮店使用的陶瓷碗、巫溪县梓涵花甲米线馆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2批次小米椒检出镉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小米椒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半山一村69号叠彩西城综合市场109、110号摊位罗中国销售的小米椒;九龙坡区玖和生鲜超市销售的小米椒。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4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2批次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沙坪坝区杨桂萍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沙坪坝区邬吉奎水产店销售的泥鳅。
恩诺沙星属于广效性抑菌剂,对于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及霉形体具有抑菌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其他动物(牛、羊、猪、兔、家禽、鱼除外)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还有2批次蜂蜜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分别为: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1日生产的蜂蜜(百花蜜)、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生产的蜂蜜(百花蜜)。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因与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
9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其中,3批次干木耳检出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鱼市街31号王正容销售的干木耳、潼南区席念干鲜经营部销售的干木耳、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向阳横街77号附63号向丽销售的干木耳。
食品中中水分含量多少及存在状态影响产品的品质、风味及耐储藏性。合理的水分控制,可避免产品的功效成分或营养物质分解、酶解变质、霉变等,保持产品质量稳定。《GB 709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中规定,除香菇干制品、银耳干制品外的其他食用菌干制品的水分应不超过12g/100g。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开州区龙御酒厂生产的白酒、丰都县飞仙酒坊生产的高粱酒、重庆市丰都县水天坪工业园区观塔路152号杨国兵生产的高粱酒。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 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等。
另外,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合升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馅饼;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黄泥塝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步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瓜子;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建新居委大山中路18号彬彬超市郑英销售的、标称美旺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花生。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嘉和路分公司销售的、重庆北大荒豆制品有限公司供应、重庆旭福恒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皮豆干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7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2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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