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对糕点、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等4类食品44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糕点类31批次、肉制品8批次、乳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106.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日期: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