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草拟了《江西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在2021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841701865@qq.com
附件: 江西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10日
日期: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