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1批次食用农产品,具体为天津市静海区郝娟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小海螺,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天津市静海区郝娟水产品经营店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月纬路63号 | 小海螺 | / | / | 2021/8/26 | 孔雀石绿||2.51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1年第34号 | 2021.11.11 | 天津/市抽/监督抽检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食品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xls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