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个大类食品2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8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太原市小店区王慧玲调味店销售的、标称晋江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天纯生生干虾皮,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二、太原市小店区林新小吃店销售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小店区泓达小吃店销售的担担面,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四、太原市小店区泓达小吃店销售的凉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相关县(市)市场监管局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1: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日期: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