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枣庄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食盐、蛋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饼干等30余大类食品,共237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 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日期: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