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餐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镇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部门根据食品违法犯罪时令性特点,针对制售假酒违法犯罪开展重点地区专项打击整治,已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余处,查获假酒数千箱,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案件破获
01 甘某等人制售假酒案
近期,京口分局接群众举报线索,经缜密侦查和迅速出击,在镇江市丹徒新区某小区捣毁2个生产中高档假酒灌装窝点、1个储存假酒仓库,现场查获加工完成的假成品酒共计30余箱,未加工完成的空品牌酒瓶500余瓶,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4月,京口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润州区酒贩丁某处购买某品牌酒时,发现该酒口味与平常所喝不同,疑似假酒。民警接到报案后,对线索进行研判,判断该酒贩丁某销售的极可能是假酒。为牵出其制假上线,民警对丁某手机号进行严密监控,顺藤摸瓜,在丹徒某小区一民房内发现1个由一对夫妻运营的制造假酒窝点。2021年9月15日,京口分局在润州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归案,现场在其本田轿车内查获某品牌酒共3箱。同日18时许,在京口区梦溪路与东吴路路口将另一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归案。9月16日在丹徒区某村另一预备制假窝点将犯罪嫌疑人朱某、王某抓获归案。当时王某丈夫甘某见势不妙,趁机逃脱,后在学府路派出所民警电话耐心劝说下,主动前往学府路派出所归案。
经查,今年6月份以来,朱某和甘某、王某夫妇三人在丹徒区某小区某民房等地用劣质酒灌装名牌酒瓶制造假酒,由王某负责运输,销售给镇江市区的丁某、孙某等人。丁某、孙某联系上家甘某夫妻购买假酒,然后将假酒运送出去进行分销获利,截止案发已卖出假酒共计获利50余万元左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02 叶某等人制售假酒案
近期,句容市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缜密侦查和集中收网,在句容下蜀、南京栖霞等地摧毁2个销售中高档假酒、假包材窝点、1个生产假酒窝点和1个假酒储存仓库,现场查获已经加工处理完成的酒瓶10万余个以及生产工具、假酒包材若干,涉案价值达200余万元,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以来,句容市下蜀镇一废旧工厂附近多名居民向当地民警反映,称这一废旧工厂内常常飘出浓烈的酒精味,并且频繁有卡车在夜深人静时到此装卸货物后离开,民警推测这一废旧工厂极有可能为制售假酒的窝点。经句容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民警数月蹲点布控和隐秘排查,确认外来人员叶某某和卢某某夫妻(两人均为江苏泗洪人)租住其中,且二人与田某某(男,上海浦东人)和张某某(男,南京栖霞人)来往密切,有制售假酒嫌疑。在缜密侦查获取确切证据的基础上,9月3日,句容公安分两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组警力在句容市下蜀镇一废旧厂房内当场抓获涉案嫌疑人叶某某和卢某某,缴获加工处理完的中高端酒瓶10万余个以及生产工具、假酒包材若干,另一组警力在南京市栖霞区警方配合下,迅速锁定田某某、张某某等三人行动轨迹,并于9月3日和9月7日将三人一举抓获。
经查,2020年以来,该五人通过回收、翻新各类中高档白酒酒瓶再进行灌装的方式,以次充好制作各类假冒高档白酒,先后销往北京、武汉、本省南京、南通等地,目前已查实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警方提示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内容,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应处拘役、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相应罚金。该案中,甘某、叶某等人用劣质酒灌装名牌酒瓶制造假酒,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并从中谋取暴利,是典型的制售伪劣产品行为,不但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与健康,应当予以严惩。
日期: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