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14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相关报道:网红郭美美等人售有毒减肥药被抓!内含成分或致猝死!成本几毛,竟售卖69元一粒!案件细节曝光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日期: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