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第30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3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6批次,粮食加工品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肉制品1批次。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双亿超市兴源店销售的(普)绿豆芽,经检测,所检项目所检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承检机构为辽源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详细内容见附件。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的作用。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指出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第30期)公示.xls
日期: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