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第32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20批次,全部为食用农产品。经检测,全部合格。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第32期)公示 .xls
日期: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