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遂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鲜蛋、豆类等食用农产品326批次样品,检出6批次样品不合格。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本次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第7号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
2.2021年第7号食品抽检信息—合格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下载 (2021年第7号)2021年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11.56 KB)
下载 (2021年第7号)2021年抽检合格信息.xlsx(38.80 KB)
下载 (2021年第7号)检验项目.docx(14.53 KB)
下载 (2021年第7号)不合格项目解析.docx(17.95 KB)
日期: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