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会团体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3日完成了《大沙河红富士苹果》等4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审查。经审查,所有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准予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标准编制要求,认真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标准编制的高质量和水平。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江苏省农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沈鑫磊
联系电话:025-84391182
邮箱:jaassnxh@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农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名单
江苏省农学会
2021年10月14日
关于《大沙河红富士苹果》等4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日期: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