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第26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20批次,全部为食用农产品。经检测,辽源市龙山区天成平价生鲜超市辽河半岛店销售的农家笨豆芽所检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承检机构为辽源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详细内容见附件。
4-氯苯氧乙酸钠为苯氧乙酸类化合物,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豆芽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第26期)公示.xls
日期: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