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评价性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6大类,合计580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1批次,合格率99.83%。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评价性抽检结果信息
表1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信息.xlsx
表2食品评价性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2.风险提示.doc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日期: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