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乌海市市场监管局10月1日紧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10月3日,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梁兰柱副局长带队,餐饮科、网监科、流通科、计量科、价监局和稽查局六部门联合开展了“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以海鲜专营直营店、海鲜餐厅、大闸蟹经销商、农贸市场等场所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有无以“蟹卡”等形式制造噱头,混淆来源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查利用广告宣称特供、专供,渲染给领导干部送礼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严查有无假冒注册商标、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行为;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在节日期间不放松,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三专、三证、四不”(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库)存放、专区(柜)销售;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四不:不得生产经营“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做到“票据相连、环环相扣”,并按时限完成报备、预防性消毒以及“蒙冷链”信息录入工作,坚决阻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扩散的途径。同时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减压,督促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核验通行、消杀通风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检查人员8人,检查经营主体15户,现场发现个别计量器具未检、部分水产品明码标价不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要求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工作,实现重点地区同时段联动检查。
下一步,我局将对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进行常态化的重点监管,从严从重打击不法经营行为,从而营造安全、祥和、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日期: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