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紧扣服务“全省129个县(市、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目标任务,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从完善标准规范、开展集中攻坚整治、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广泛宣传动员等方面着手,做到措施有序推出,问题细致解决,节点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场所和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了大幅提升,经营秩序和周边环境明显改善,集中攻坚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16.2万户餐饮和758个农贸市场“全达标”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2个专项行动包含了其他5个专项的全部内容,工作每天都是从零开始,全系统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迎难而上,攻难点、破堵点,真抓实干,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净餐馆”方面,城区16.2万户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实现“干净、整洁、安全、放心”工作目标,其中,中型以上餐馆(含单位食堂)达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等“七个达标”要求,小型以上餐馆(含食品摊贩)达到“场所净、厨合规、餐具洁、人健康、食安全”等“五个达标”要求;“管集市”方面,全省城区758个农贸市场基本实现“整洁、有序、规范、标准”工作目标,达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要求。
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利用半年时间,通过明察暗访、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聘请第三方调查等形式,完成了对全省129个县(市、区)的全覆盖调研排查,梳理出“净餐馆”问题29422条、“管集市”问题1280条,将调研排查的问题及时通报州(市)政府,强力推进“2个专项行动”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净餐馆”方面,以城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周边环境、就餐场所、后厨操作规范及卫生、明厨亮灶、仓储、食品原料、餐饮用具、从业人员健康、外卖食品配送等为重点整治环节;“管集市”方面,突出以城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等“五乱”现象开展综合治理。
餐饮服务场所和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加。组织制定《“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涉及市场监管违法行为查处指南》,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责令整改餐饮服务单位38897户,停业整顿3374户,关停取缔2987户,立案查处3274件。全省共淘汰取缔农贸市场59个;责令整改农贸市场642次,责令整改场内经营户16804户,停业整改农贸市场21个,停业整改场内经营户301户,处罚市场开办方和场内经营者案件656件。
广泛宣传和全覆盖培训取得成效
6月26日,向社会公布了1005起违法违规案件情况和首批10起典型案例,以及54家淘汰取缔的农贸市场名单;7月16日,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建设成效好、示范作用强、老百姓口碑好、在全省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五星级农贸市场;8月6日,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11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组织对基层从事“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的2137名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明确达标创建标准规范要求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法路径,对机构改革后的基层市场监管干部进行大练兵、大融合,全面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综合监管业务技能;组织对全省24.5万户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负责人进行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动员暨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全覆盖培训,并督促其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目前餐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线考核通过24.8万余人,逐步提升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有效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长效监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制定《云南省落实“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责任约谈办法》,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包保责任制,全省城区餐馆、农贸市场逐一明确了监督检查包保责任人,完善明察暗访、督导整改、责任约谈等工作机制,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管集市”和“餐饮安心码”云平台。制定《云南省农贸市场星级评价指南》,对农贸市场进行星级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区有394个农贸市场评定为星级(占比52%),其中五星市场133个、四星市场144个、三星市场117个。部分县(市、区)率先引进农贸市场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创新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建成一批“追溯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监管智慧化”的新型农贸市场。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和动态调整规则》《餐饮安心码》《餐饮安心码数据共享要求》等3项地方标准,将“净餐馆”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载体即“餐饮安心码”云平台“智慧化”建设成果“标准化”。目前全省已有22.08万户餐馆公示了“餐饮安心码”,消费者扫码评价1667.8万次。通过“餐饮安心码”云平台集成数据的深度运用,推动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由“人工监管”向“数字监管”转变,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群众监督的大监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
日期: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