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菲律宾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6条就菲律宾对蒸馏酒的关税措施案(DS396-欧盟,DS403-美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执行情况报告。该报告于1月18日向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公布。
2012年1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菲律宾对蒸馏酒的关税措施案裁决和建议。2月15日,菲律宾通知争端解决机构,称其原意履行建议和材料。随后,菲律宾与美国、欧盟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3(b)条就合理的执行期限问题达成共识,即将于2013年3月8日届满。2012年10月11日,菲律宾根据第21.6条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了第一份执行情况报告;11月7日,菲律宾提交第二份执行情况报告;12月6日,提交了第三份执行情况报告。12月11日,菲律宾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了第10351号公共法案,并于12月19日获得总统批准通过。12月26日,菲律宾发布第17-2012号税收规则(Revenue Regulation No. 17-2012),并于12月28日出版。
日期:201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