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104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033批次,不合格14批次。
一、饼干不合格1批次
标称湖南麦飘香食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2021年7月17日生产的老面法饼(饼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武夷山市新华榕购物中心,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3批次
(一)漳州市龙文区漳李餐厅的小食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漳州市龙文区极研餐厅的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漳州市龙文区极研餐厅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21年7月4日生产的绿豆味馅饼,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明珠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肉制品不合格4批次
(一)标称福建省明溪三老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17日生产的明溪肉脯干,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明溪县轩招食品商行,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永定区灿灿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2日生产的泡鸭爪/翅,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阿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福建省明溪荣兴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9日生产的明溪肉脯干(碳烤)辣味,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郑宗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龙海市鑫佳福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1日生产的精制肉丝,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糖旺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销售的金鲳鱼(活鲜)(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3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建省邵武市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泥鳅(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5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优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月9日生产的乌鸡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佳利家便利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七、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深圳市糖果乐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7月20日生产的扁桃仁牛轧糖,大肠菌群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山姆会员商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晋江市华旺调味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2日生产的液态复合调味料,总酸(以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汇豪百货商行,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37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2、第37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日期: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