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新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4月30日,安新县公安局食药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新县安新镇某自助用品店内,疑似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后经抽查检验,该店内所待售的5种保健食品内,均检测出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药“西地那非”成分。
随后,民警将该店经营者王某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经讯问,王某某交代,其所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均是通过网络购得,购买方法极为隐蔽。根据王某某供述,经办案民警多方侦查,横跨7省9市,成功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某、赵某某、郝某、王某某等人,查封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窝点。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安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翟某某等人已被安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如果添加了西地那非处方药,则属于违法行为。
西地那非的商品名为“万艾可”,1998年3月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批准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ED)。西地那非作为一种处方药,还可以用于治疗肺高压与高山症等,发生过中风、心脏病发作、低血压、有某些罕见的遗传性眼病和色素性视网膜炎的患者禁用。该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西地那非带来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潮红、消化不良、鼻塞及视觉异常等症状;若与硝酸甘油同时服用,会造成血压叠加下降。
因此,在脱离医生指导的情况下使用西地那非,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日期:202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