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统一分级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靶向监管能力,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4号)等文件精神,省局研究制订了《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南》,并按照省局应用场景建设“揭榜挂帅”的统一部署,由台州市局开发建设了“浙食链”—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靶向监管应用场景,即: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靶向监管)系统。现将《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南》(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
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靶向监管)系统将于9月7日上线试运行,网址:http://59.202.52.20:8066/wsite-frontend/#/index,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3,对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局或开发机构。省局联系人:蔡志良,电话:0571-89761519;开发机构联系人:吴志,电话:17682158776。
附件:1.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南
2.浙江省食品风险分级系统PC端操作手册(V1.0)
3.浙江省食品风险分级系统掌上执法端操作手册(V1.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 浙江省食品风险分级系统掌上执法端操作手册(V1.0).pdf
【附件】 浙江省食品风险分级系统PC端操作手册(V1.0)2.pdf
【附件】 【附件】20210901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工作指南2.docx
日期: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