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云南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査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将按各单位反馈意见建议修改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反馈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zljdc306@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云南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査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邮编:650228),请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査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彭柱文,电话:0871-63215609。
附件: 云南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査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
日期: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