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式实施,该标准代替了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据了解,新实施的2021版GB2763共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与2019版相比,2021版GB2763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部分主要技术也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a)增加了2, 4-滴丁酸等81种农药;
b)增加了2985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c)增加了7项检测方法标准,修订了2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2项检测方法标准;
d)增加了2, 4-滴丁酸等66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e)修订了原标准中噻唑磷的中文通用名、2, 4-滴二甲胺盐等3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
f)修订了原标准中194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
g)修订了原标准中吡氟禾草灵等12种农药残留物定义;
h)修订了丁苯吗啉等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i)2甲4氯(钠)等17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噻草酮等3种农药的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
j)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小麦全粉等20种食品名称,修订了15种食品名称。
食品伙伴网提醒相关企业按照新标准及时调整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并对人员做好相关培训,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