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酒类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酒类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此项工作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在推进创城迎审工作中对主城区中小学校周边200范围内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排校园周边售酒行为并建立问题台账,全面进行整改。执法人员同时还积极向销售者宣传不得在学校周边设点售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最新规定。
截至目前,已摸排完主城区7个中小学校,发现校园周边200米以内9家酒销售网点,已整改完成4家,共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识504张,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日期: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