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88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饮料、糕点、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合区鲜森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喜添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奶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南京瑞金分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南京红杏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广西崇左市湘桂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色值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红杏餐饮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监测南京站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南京市江宁区星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龙吟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南京市溧水区徐永玲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4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
日期: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