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发布2021年第21号公告,关于加工食品及流通企业必须获得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术语及定义。食品、加工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等;
(2)企业开展加工或进口食品时,必须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流程及提交资料;
(4)证书变更及扩项,证书的有效期规定要求;
(5)企业内审及报告的要求;
(6)对企业监督及违规处罚的规定要求;
(7)过渡性规定。允许自本条例颁布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
该公告自政府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