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餐饮企业服务市场消费秩序,引导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我部在2012年10月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餐饮业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餐饮业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法司,邮编: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
商 务 部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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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