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研究,并报经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同意,决定将刀鲚(刀鱼)、凤鲚(凤尾鱼)、长吻鮠(鮰鱼)、鲫鱼、中华绒螯蟹(大闸蟹)等5种水产品新增为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具体品种。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7日起执行。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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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docx
日期: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