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今日发布《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要求和我部统一部署,为做好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工作,防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促进灾区畜牧业生产尽快恢复与发展,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和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严重影响
近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遭受罕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大批畜禽因灾死亡。截至2月14日,全国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因灾死亡畜禽共计6956万头只,其中生猪408.6万头、牛39.3万头、羊137.9万头、家禽6310.5万只、兔59.6万只。从受灾品种看,家禽损失较严重,死亡数量占畜禽死亡总数的90.7%;大量仔猪死亡,死亡数量占生猪死亡总数的七成。从受灾地区看,湖南、安徽、湖北、江西、广西、四川、贵州7省(区)灾情较为严重,畜禽死亡5783万头(只),占全国因灾畜禽死亡总数的83.1%。从灾害影响看,灾害造成家禽死亡数量增加,种鸡产蛋率下降,种蛋和禽苗外调被阻;生猪生产恢复增加了新的不确定因素。据统计,全国共有2028个种畜禽场受灾,死亡种猪种禽907万头(只)。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大量动物死亡,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艰巨。一是动物大量冻死和因病死亡,冰雪融化后容易造成病原散播。加之天气寒冷和饥饿等原因,动物抵抗力降低,容易暴发流行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炭疽、猪瘟、鸡新城疫等多种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疫病,增加畜禽呼吸道和消化道疫病。二是受灾地区湖面封冻,大批越冬候鸟进入农田村庄觅食,与家禽接触增加,极易造成禽流感等疫情在候鸟和家禽间传播。三是如对死亡动物不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害肉进入流通环节,将带来食品安全问题。四是按免疫方案,春节前后是集中补免最佳时节,基层兽医部门抗灾保畜,补免工作受到影响,大量易感动物未及时免疫,随时存在暴发疫情的风险。
二、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切实做好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迅速恢复生产能力,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总体目标:针对灾情特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证大灾之后不出现大的疫情,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任务:结合不同地区受灾情况,加大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力度。指导养殖场(户)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畜禽抵抗力。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移动和散毒。对畜禽圈舍进行全面消毒,及时消灭病原。加强疫情监测和补免,及时排除疫情隐患。加强检疫监管,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保障畜产品安全。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突发疫情。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我部《关于加强雨雪冰冻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8]第17号)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保障畜禽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
(一)狠抓免疫工作。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春季免疫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提前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5月底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重点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对所有家禽实施禽流感免疫,特别是做好鸭鹅等水禽和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的免疫;对所有偶蹄家畜实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生猪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强制免疫,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要进行一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对新补栏畜禽及时补免。同时做好免疫效果检查,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及时补免,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
(二)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在灾后恢复生产过程中,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对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及时处置死亡畜禽,对野外发现的动物尸体和水网地区死亡候鸟也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动物按规定及时采样检测。
(三)加强饲养管理和消毒灭源工作。结合春防,及时组织力量对灾区进行检查,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畜禽饲养管理,制定科学防疫制度,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特别是针对灾后容易发生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等多种动物疫病情况,要指导养殖场户调整饲料配方,加强营养,采取适当保暖措施,提高畜禽抵抗力。同时做好圈舍及周围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有效杀灭病原。冰雪融化后,对所有圈舍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四)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受灾地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力度,要组织力量,对灾害严重地区,逐场逐户定期进行疫情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疫情隐患。监测阳性畜禽要及时处置。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及时汇总、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评估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对受灾导致交通通信受阻地区,要采取措施,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
(五)强化检疫监管。按照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方案要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切实加强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有效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严格查物验证,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按规定报告和处理,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进一步规范活禽市场监管,严格定期休市和消毒制度,对重点活禽市场实行每周定点检测。要密切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逐步取消大中城市城区和人口密集地区活禽市场,有效防止疫源传播和扩散。同时,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六)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消毒剂、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灾后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控制和扑灭。
(七)加强督促检查。2月18日开始,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制度各工作组将开展无害化处理和免疫情况检查,指导各地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地也要尽快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检查无害化处理情况,防止病源扩散;检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检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检查边境防堵,防止外疫传入;检查队伍建设,促进体制改革。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日期:2008-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