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方便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55批次样品等,其中合格53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清远市百润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清远市百润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检验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12期(流通环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
3. 附件3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12期(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日期: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