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监管,浙江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扎实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餐饮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食品安全办要求,结合全局实际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省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到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据不完全统计,整治期间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2917人次,执法车辆46639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88705户次,其中餐馆81966户次,快餐店、小吃店79220户次,学校食堂25194户次,工地食堂2037户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73户次,中央厨房15户次。整治过程中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期间,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抽检生鲜猪、牛肉及肉制品1816件,检测结果未发现有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的情况;同时,还对存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查处。
整治中,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和悬挂条幅、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编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简报》等措施手段,宣传普及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引导公众安全饮食。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送进社区、学校、农村和企业。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宣传周期间组织活动426次,出动人员1985人次,电视、报刊等开办专题栏目43个,媒体报道192次,播放公益广告238次,张贴宣传画2511张,制作展板527块,发放宣资料9.3万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共1159次,受益人数达27.9万人次。
日期: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