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部起草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法司,邮编: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4日。
商务部
2012年11月14日
附件: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日期:20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