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芬兰食品局发布5911/04.02.00.01/2020/2号准则,修订《食品的化学合规性证明标准》。
食品的化学合规性证明标准包括化学安全(如污染物、农药残留、添加剂、营养补充、过敏原和麸质、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天然有害物质等)、其他化学合规性(如成分要求、转基因等)以及面向消费者的食品信息和成分,该准则描述了如何及何时进行监管控制,以确保食品的化学项目合规性。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将该准则的主管部门变更为芬兰食品局;
2. 更新立法部分以符合新的控制法规和新的食品法;
3. 增加了官方抽检的第二专家意见;
4. 在示例中添加了部分农药残留和其他污染物的监管控制示例。
该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生效。
日期: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