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5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潭园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寿全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顶汁味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33袋,共计6.6公斤,货值118.8元;已销售33袋,共计6.6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运输过程控制不严和销售过程存储不当造成的。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决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6.4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日期:2021-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