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盐、食品添加剂、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18类食品14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35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巷坊火锅店销售的羊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二)宁阳县泰安凌云经贸有限公司金阳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泰安市岱岳区好惠多农副产品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泰安市泰山区万达广场汤姆家的牛排西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沙拉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所。
(二)泰山区泰安蓉城锦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水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日期:2021-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