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1批次食用农产品,具体为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路4号杨奎祥销售的皮皮虾,检出镉(以Cd计)超标。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路4号杨奎祥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路4号 | 皮皮虾 | / | / | 2021/5/8 | 镉(以Cd计)||2.0mg/kg||≤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1年第19号 | 2021.7.16 | 天津/国抽/监督抽检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