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第19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包括食用农产品10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豆制品7批次,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3批次,鱼糜制品1批次,粽子2批次。其中合格31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辽源市西安区天宝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大豆腐,所检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详细内容见附件。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大量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第19期)公示
日期: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