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是中国的传统特产酒,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素有“国酒”之称,市场受欢迎程度颇高。但正因如此,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商家借机用假酒牟取暴利,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及食品安全,危及民生根本。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了一起假冒茅台酒注册商标的大案。
6月15日,临桂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秧塘山水科技园的上海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仓库内,有人存销假酒。
收到举报信息后,临桂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及临桂区市场监管局迅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赶往现场。抵达现场后,执法人员依法对一批物流单号为300465822663、收件人为“欧阳先生”的安能物流进行拆封,检查发现是生产批次为2019-3-037、2019-075、2019-076等15个批次的贵州茅台酒(酒精度:53%vol,净含量500ml/瓶,品种:飞天)20箱120瓶。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派出打假员(技术员)现场对上述产品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产品辨认(鉴定)表,辨认(鉴定)结论为:通过外观辨认(鉴定),与茅台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该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这批“茅台酒”品种标注为“飞天”,市场价货值36万多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对这批疑似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20瓶酒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依法对案件调查进行全程监督。
检察官及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高端白酒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在正规的专卖店里购买,不要贪小便宜,应仔细辨别,谨防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票据,一旦买到假货,立即通过市场监管部门“12315”进行举报投诉。
下一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积极履职和服务大局相结合,准确把握“六稳”、“六保”要求,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公益保护新期待,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日期: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