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消息,加拿大环境和卫生部宣布限制环氧乙烷(CAS No 78355-51-8)的生产和进口,该物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案第64章确定可能为有害物质。
在该限制措施下,物质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按照加拿大新物质通报法规,至少在相应行为开始前120天提交环保部相应的信息。该限制措施同时也包括了物质的环境释放,处置和相关记录。
该限制措施于2012年9月18日起强制执行。
详情参见:http://www.gazette.gc.ca/rp-pr/p1/2012/2012-10-06/html/notice-avis-eng.html#d101
日期:201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