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病死畜禽肉鉴别技术规范》(DBS22/019—2013)《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活淡水鱼》(DBS22/021—2013),已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的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讨论,拟于2021年9月24日予以废止。
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7月24日前书面反馈我委。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邢立新
联系电话:0431-88906887
电子邮箱:1047810177@qq.com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