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1)餐饮食品-油条,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巧家县白鹤滩镇先艳小吃店生产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2.巧家县白鹤滩镇万江小吃店生产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对巧家县白鹤滩镇先艳小吃店和巧家县白鹤滩镇万江小吃店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责任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上述不合格样品共计2批次。
附件: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10624-餐饮食品.xls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日期: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