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在惩戒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公众科学合理消费、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依法科学、稳妥准确、客观公正、主动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43期,共1782批次。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公布内容。市县区分别负责由本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信息,公布形式包括每周监督抽检信息、季度通告、年度通告以及专项工作、节令性食品等临时部署的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等。公布载体主要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还可采用微信、电视、广播、报刊特别是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广泛传播。
二是建立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布流程。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应对监督抽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进行审查,建立审查机制,做到每个环节有记录、可追溯,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抽检数据的审查,明确专人负责,对拟公布的抽检信息,严格落实逐级审核机制。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三是加强风险研判,积极主动回应关切。积极主动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和公众关切,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或者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的监督抽检信息,可根据需要主动以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同时加强分析研判、科学预警应对,客观、公正的向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日期: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