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液体乳是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净化、均质、杀菌等工艺处理后包装销售的液态乳制品。市面上销售的液体乳产品分为灭菌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和发酵乳。液体乳产品特点见表1。
表1 液体乳产品特点
食品名称 | 主要原料 | 是否含有其他原料 | 是否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 | pH值是否改变 |
灭菌乳 |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 | 无 | 无 | 不变 |
巴氏杀菌乳 |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 | 无 | 无 | 不变 |
调制乳 | 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 | 允许含有 | 允许添加 | 不变 |
发酵乳 | 以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 | 无 | 无 | 降低 |
风味发酵乳 | 以80%以上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 | 允许含有 | 允许添加 | 降低 |
二、选购方法建议
1.初步直观判断产品大类可以通过产品标准号,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巴氏杀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调制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发酵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19302-2010);含乳饮料:《含乳饮料》(GB/T21732-2008),部分产品实行企业标准。
2.通过产品的外观及标签标识信息进行判断和选择:
(1)看外包装情况,应无破损、漏液或胀袋现象。
(2)看生产加工日期,尽量选择就近日期生产的或距离保质期结束较远的产品。
(3)看食品名称,凡是在食品名称中有“饮料(饮品)”、“乳味(奶味)”字样的都不属于液体乳。
(4)看配料表,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配料表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液体乳是以生牛(羊)乳为主原料,将乳原料排在“水”或者其他配料后面的,属于含乳饮料不属于液体乳。
(5)看蛋白质含量,从产品标签或者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中看蛋白质的含量情况,见表2。
表2 液体乳和含乳饮料蛋白质含量规定
液体乳 | 品种 | 蛋白质(g/100g) |
灭菌乳 | 牛乳:≥2.9 羊乳:≥2.8 | |
巴氏杀菌乳 | 牛乳:≥2.9 羊乳:≥2.8 | |
调制乳 | ≥2.3 | |
发酵乳 | 发酵乳:≥2.9 风味发酵乳:≥2.3 | |
含乳饮料 | 配制型含乳饮料 | ≥1.0 |
发酵型含乳饮料 | ≥1.0 | |
乳酸菌饮料 | ≥0.7 |
三、贮存方式建议
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产品包装上应标注贮存条件,购回的液体乳和含乳饮料在家存放时,应符合产品标签明示的储存条件。如巴氏杀菌乳,贮存温度为2℃-6℃,该产品保质期较短,消费者购买巴氏杀菌乳后应进行冷藏贮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若购买灭菌乳和调制乳,可在常温下放置,保质期一般都在6个月及以上。若大包装产品开封后不能一次性饮用完,应密封好且尽可能在两三天内饮用完,并将开封后的液体乳产品放入冰箱冷藏避免变质。
四、其他建议
1.需要补给身体蛋白质的消费者,建议选择液体乳产品。
2.根据自身体质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液体乳产品,比如全脂型液体乳适合正需要营养的青少年或体重正常的成年人;低脂型液体乳适合消化能力比较差、血脂比较浓和正在减脂的人群;脱脂型液体乳适合想保持身材和体重超标的人群。
3.购买进口产品应注意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购买产品应索要和保留购买凭据,出现问题可作为维权依据。
供稿专家: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贺小萍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助理工程师 郭庆
审稿: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日期:202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