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21大类,合计330批次,不合格食品2批次,合格率99.39%。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表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x
表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日期: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