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建设一批涵盖商超、药品零售企业、母婴店等不同经营类型的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经营者逐步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指导工作,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分类指导与整体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以样板引领整体,以示范促进规范。一是选好示范标杆。各市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特殊食品经营店示范建设指导工作,并推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较强、经营规范化程度较高、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较好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参与示范店建设。截至目前,各地共推荐了564家经营单位。二是强化实地指导。省局选取部分规模较大、品种较齐全的经营单位,计划6至8月组织开展实地指导,并组织其他参与建设的经营单位分类型参加相应的实地培训。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省局组织编写了《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指导手册》,并制作了《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视频,供参与示范店建设以及全省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对照学习、自我改进完善,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发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省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名单,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各地市局以建设“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为抓手,积极引导辖区内特殊食品经营者加强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广东特殊食品经营环节整体规范化水平。
点击下载: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指导手册。pdf
日期: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