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综合治理行动圆满收官,切实达到“整顿规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典型示范一批”的行动成效,近日,省食药安办印发了《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评估督导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方案》根据省食药安办《关于印发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行动(2019—2021年)的通知》(青食安办〔2019〕7号)和《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行动推进表》要求,分别就小作坊纳入许可监管范围情况,日常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情况,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全面公开情况以及属地监管能力水平是否得到进一步提升,小作坊风险是否可控,示范小作坊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管控、市场信誉等示范创建标准是否达标进行了评估。
《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全部纳入许可监管范围,日常监管制度体系要更加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要全面公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得到进一步增强,属地监管能力水平要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打造450家食品示范加工小作坊,从中推选90家小作坊作为示范标杆点,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综合治理评估工作作为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统一协调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财政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联合整治等制度机制,实施全链条监管,以点带面,倒逼小作坊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风险防控可控,促进小作坊综合治理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日期: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