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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6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一期)

   2021-06-17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5
核心提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国检检验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国检检验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抽取酒类、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7大类食品1438批次,经检验,检出36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污染、禁限用农兽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标签不规范。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市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
 
  合江县何坤文食品店、龙马潭区鑫顺粮油食品经营部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3批次的产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表2)
 
  二、禁限用农兽药
 
  四川川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泸州天远广场分公司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4批次的水产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表2)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泸州市金糟醉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泸县云锦镇家惠购物广物、泸县立石镇团结袁胜芳副食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7批次的酒类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详情请见附表2)
 
  四、微生物污染
 
  叙永县百花山泉水厂、叙永县可乐园食品厂、泸州市纳溪区陆宽餐饮店、泸州市江阳区马成珍副食店、泸州市龙马潭区鑫渝自助火锅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4批次产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主要体现在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详情请见附表2)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一)合江县辉子面馆、泸县五中贰号商店、泸州雅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纳溪区大渡口镇大码头包子铺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49批次产品,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主要体现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详情请见附表2)
 
  (二)泸州兴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西联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75批次的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表2)
 
  六、生物毒素污染
 
  泸州时代龙腾商贸有限公司汇通超市柏香林店销售的红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表2)
 
  七、食品标签不合格
 
  泸州白酒庄园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巨神酒业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好利食品厂、泸州市安富酿造有限公司、四川省新超味业有限公司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202批次产品,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净含量高度不合格、营养标签不规范、基本要求不规范、警告语不合格等)。(详情请见附表2)
 
  八、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期检验项目.doc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一期信息发布
 
  3.   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第一期信息发布
 
  4.   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第一期信息发布
 
  5.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日期:2021-06-17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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