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在端午节前对节日里的糕点和蛋制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3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端午节食品专项抽检30批次,其中蛋制品20批次、粽子10批次。本次专项严格按2021年省抽细则的要求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涉及6家被抽样单位,分别为大型超市连锁店2家(13批次)、三峡物流园批发商行2家(12批次)、三峡果蔬交易中心批发商行2家(5批次),所属区域分别为猇亭区、高新区、伍家岗区、西陵区。涉及生产企业22家,所属地域分别为湖北省(20批次)、广东省(1批次)、河南省(3批次)、四川省(1批次)、云南省(1批次)、浙江省(4批次)。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日期:202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