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类文化源远流长,其加工工艺独特,历史悠久、享誉中外。从古至今酒在消费者心目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社交、喜庆等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特殊饮品。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选购和饮用酒类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近期,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在广州市面上销售的酒类产品进行了质量比较试验。现将比较试验结果对外公布,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一、比较试验概况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模拟普通消费者身份联同检测站工作人员随机在广州各大超市购买。并委托广东省制糖产品监督检验站,依据《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51-1987、《葡萄酒》GB15037-2006、《山葡萄酒 》QB/T 1982-1994、《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黄酒》GB/T13662-2000、《绍兴酒(绍兴黄酒)》GB17946-2000、《清爽型黄酒》QB/T2746-2005、《烹饪黄酒》QB/T2745-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等相关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如下:
白酒类: 酒精度、总酸、总酯、己酸乙酯、乙酸乙酯、乳酸乙酯、固形物甲醇、铅、β-苯乙醇、二元酸二乙酯总量、糖精钠、安赛蜜、包装物标签;
葡萄酒类: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总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糖精钠、苋菜红、胭脂红、甜蜜素、安赛蜜、包装物标签;
黄酒类:总糖、酒精度、总酸、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铅、β-苯乙醇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包装物标签、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二、比较试验结果分析
本次比较试验共购买了100批次酒类产品样品,其中白酒38批次,葡萄酒(红酒)52批次,黄酒10批次,经检测,所检项目完全符合标准要求的有95批次样品,达标率为95.0%,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样品类别 | 比较试验批次 | 达标批次 | 达标率(%) |
1 | 白酒 | 38 | 35 | 92.1 |
2 | 黄酒 | 10 | 9 | 90.0 |
3 | 葡萄酒 | 52 | 51 | 98.1 |
合 计 | 100 | 95 | 95.0 |
由检测结果来看,有些样品的己酸乙酯、标签、总酸、β-苯乙醇、氨基酸态氮、总糖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一)己酸乙酯含量
本次比较试验,有1批次白酒样品己酸乙酯含量为1.02g/L,低于GB/T10781.1-2006标准规定范围(1.20~2.80)g/L。白酒中的香味成分主要包括酯类、有机酸、醇类、羰基化合物、酚类化合物和含氮化合物等,虽然这些成分在白酒中含量极微,但是对白酒的质量影响极大,它们的含量和比例决定了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并构成了白酒的香味和口味。酯类是白酒香味成分中数量最多,对白酒的香味和风味影响最大的一类物质,比如,浓香型白酒主要的主体香味成分为己酸乙酯,在一定程度上,己酸乙酯的含量越高,其香味越浓郁协调。以下原因会造成己酸乙酯含量不达标: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产品瓶盖密封度不严,在存放的过程中自然挥发。
(二)标签
标签标识是消费者了解商品内在质量和选择商品的指引,虽然不直接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但漏标或误标,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本次比较试验有2批次样品的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未标识质量等级及食品产地。
(三) β-苯乙醇、氨基酸态氮、总酸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发现,有1批次黄酒样品的β-苯乙醇、氨基酸态氮、总酸实测值分别为15mg/L、0.31g/L、1.79g/L,均不能达到GB/T13662-2008标准要求。
黄酒的特征指标主要是β-苯乙醇,β-苯乙醇是稻米发酵的香味物质,直接影响到黄酒的风格,而此批次样品的β-苯乙醇含量只有15mg/L,远低于标准要求≥60mg/L的规定,β-苯乙醇含量远达不到标准要求,这虽然不影响卫生安全,但说明产品质量与标准要求存在明显差异。以下原因可造成β-苯乙醇含量不达标:企业为降低成本,用酒精、色素、水直接兑制生产黄酒;部分小型企业技术水平低,生产条件差,生产过程中由于发酵程序控制不严造成发酵不足或过头,也有可能导致黄酒中特征性理化指标不达标。
酿造黄酒时所用原料在发酵过程中经曲霉菌和酵母菌的蛋白酶作用,被酶解成肽和氨基酸。肽和氨基酸对人体有营养作用,酒液中的肽和氨基酸对黄酒所具有的醇厚口感起着重要的作用,氨基酸态氮是反映氨基酸含量高低的重要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黄酒的口感越醇厚鲜美。
总酸是黄酒风味的一部分,标准规定了总酸的上限和下限,使黄酒酸度、糖度协调配合,总酸不符合标准将直接影响产品的口感。如果黄酒发酵周期偏短或用于发酵的酒曲用量添加不当,会造成总酸不达标。
(四) 总糖
GB15037-2006标准规定干型葡萄酒的含糖量为≤4.0g/L。本次比较试验,有1批次葡萄酒样品的总糖(以葡萄糖计))实测值为11.9 g/L,超出标准要求。总糖是葡萄酒口感风味指标,用每升葡萄酒中所含葡萄糖的克数来表示,其含量的高低决定葡萄酒的口感类型。
三、消费指引
(一)白酒产品选购
1.选购白酒产品时,最好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这些白酒产品质量较有保证。
2.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白酒产品。因为这些产品可能在采购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如甲醇、杂醇油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3.白酒产品并非“越陈越香”。低度白酒(通常指酒精度40°以下的产品)在存放一段时间后(通常指一年或更久)出现的酯类物质水解,并导致口味寡淡,因此,在购买低度白酒时,最好应选择两年以内的白酒产品。
(二)选购黄酒应注意以下四点:
1.应在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中购买黄酒产品。这些经销企业对经销的产品一般都有进货把关,经销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证。
2.选购大型企业或有品牌的企业生产的产品,这些企业管理规范,生产条件和设备好,产品质量稳定。
3.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消费者选购黄酒时可从产品名称、含糖量来判别产品的类型,以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黄酒种类。
4.酒液应呈黄褐色或红褐色,清亮透明,允许有少量沉淀。
(三)葡萄酒选购注意事项
1.外观。不论什么颜色的葡萄酒,都应该透明、鲜艳,不浑浊(深颜色的酒可以不透明)。
2.香气。葡萄酒是一种发酵产品,它的香气应该有葡萄的果香、发酵的酒香、陈酿的醇香,而且这些香气应该平衡、协调、幽雅、令人愉快。
3.味道。质量好的葡萄酒有醇厚、软润的滋味,不带苦、涩杂味,特别是有浓郁的香味。
具体请见附件: 酒类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汇总表.xls
测试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型号、不同批次产品的质量状况;测试结果仅供消费者选购产品之参考,不构成对任何相关产品的推荐与宣传;任何企业、机构不得利用本次测试结果刊登广告或从事其它促销、宣传、推广活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日期:201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