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第15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为食用农产品16批次,其中合格16批次、不合格0批次。合格率为100%。检验的详细内容见附件。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第15期)公示.xls
日期:2021-06-15